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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消费者公函 |
时间:2015/10/20 编辑:佳优宝 品牌网站建设全案策划:八桂网讯 阅读:3413 次 |
各消费者朋友: 10月19日起由相关网络媒体发表的关于我公司婴儿米粉的不实报道的文章,直接影响到我公司佳优宝贝产品品牌的形象和声誉。 现特将此事的起因做如下说明:9月消费者李先生在樟树市某婴童店购买了我公司生产的一盒“佳优宝贝”品牌营养米粉,该产品批次为2015年1月15日生产,保质期为18个月,在9月17日,下午2点40分,消费者李先生向我公司反应米粉里面内有“虫”,我公司也在第一时间和消费者取得联系,在询问了解了详细情况后,立即向消费者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与处理,得到消费者的认可,消费者说明以后米粉会注意保存,在开封后会尽快的使用。 媒体记者在未与我公司核实,并未获得任何相关检测部门对该产品不合格报告的情况下,随即进行了转载,造成了不良影响。 我公司是一家专业研制、生产、销售多种婴幼儿健康营养食品的良心企业,配备先进的生产设备,2010年就通过国家QS认证并取得婴幼儿谷粉生产许可证。 我公司一直秉承“食品安全无小事,宝宝健康是大事”的公司生产经营理念。在此南昌佳优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公司将一如既往的保证产品质量,做让消费者满意、放心的良心企业。 公司同时保留对所有转发该不实文章的媒体及个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南昌佳优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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